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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劣藥市佔比42% 監院糾正三單位

發表於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記者:蕭介雲
   日期:99年07月08日
 
   

 

 

 

台灣偽、劣藥有多嚴重?根據監委調查,台灣市面流通偽、劣藥的比率達42%,是先進國家的6倍以上。監察院今天一口氣通過對行政院、衛生署、國家通訊委員會三個單位的糾正案。衛生署對此表示,行政院已結合跨部會力量,積極打擊不法藥物流通。

監委吳豐山、尹祚芊、錢林慧君歷經1年的調查發現,國內不法藥物市佔率與已開發國家的1%,有非常嚴重的落差,並列出5大類、19項缺失,要求行政單位限期改善。

吳豐山說,台灣不法藥物盛行,與全球最差的孟加拉,不法藥物比率48%,不相上下,相關管理經費,則只有先進國家的1/10到1/100;同時對不法節目、廣播的監聽和停播處置「牛步化」,相關罪則與處罰,更形寬鬆。

「不法藥物暴利驚人,但罰則過輕!」錢林慧君指出,這與社會期待有相當落差,在美國只要節目中講到療效問題,就會立即遭到停播。尹祚芊也說,有很多地下電台誇大藥品療效,但禁播的行政處分卻往往慢半拍。

三位監委在這份達37項的糾正案中,列出5大缺失,包括:國內不法藥物嚴重氾濫、戕害國人身心甚鉅,行政院暨所屬衛生署等相關部會難辭其咎;衛生署成立並 召開查緝不法藥物的跨部會任務編組暨專案會報流行形式;協助成立的「台灣打擊不法藥物行動聯盟」行事牛步,查緝法令也未能妥為修正或廢止。

另外,國內不法藥物管理制度、通報機制及教育宣導措施均有疏漏與不足,衛生署「顯有怠失」;衛生署沒有與NCC針對媒體廣告,助長不法氾濫的源頭,研究有效管制及查處措施「顯有失當」。

最後,國內不法藥物管理暨稽查具危險性,各地政府管理暨查緝人力沒有依法補強,也沒有積極設置衛生警察「均有欠當」。

衛生署回應指出,行政院在院長吳敦義的指示下,已在3月底成立跨部會「偽劣假藥聯合取締小組」,該小組組成機關包括行政院衛生署、法務部、內政部、NCC、消保會、新聞局、財政部、海巡署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