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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化粧品不良品通報機制之推廣,請轉知所屬會員並協助轉導民眾通報,以確保民釁健康與權益

發表於
   發文機關:臺北縣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99年05月06日
   發文字號:北衛藥字第0990057776號
 
   

 

    主旨:
為強化化粧品不良品通報機制之推廣,請轉知所屬會員並協助轉導民眾通報,以確保民釁健康與權益,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99年4月27日FDA器字第0991604771號函辦理。
二、有關化粧品不良品之通報得洽詢行政院衛生署委託之「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電話(02)23587343轉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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