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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助理推拿 明起自費

發表於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日期:99年03月31日
 
   

 

 

 

四月一日起,中醫推拿須由中醫親自執行,否則健保不付,推拿師傅且不得與中醫師共用診間。不過,在法令緩衝期間,推拿師傅仍可在中醫診所替人推拿,但病人可能要自費。

習慣上中醫診所推拿的人將要多花錢了。許多中醫診所最近在櫃檯張貼告示,內容為中央健保局有新規定,四月一日起,病人掛號看診加做推拿時,費用有優待(約一百五十元),若不掛號只推拿,另有特價(約三百元)。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昨天解釋,中醫傷科推拿是醫療行為,中醫幫患者看診,請俗稱「推拿師傅」的中醫助理替患者推拿,健保給付卻由中醫領走,對健保或病人都不公平,健保局將在四月起加強稽核。

據健保局估計,中醫傷科推拿的健保費用一年約廿億元到卅億元,但是助理在中醫診所替人推拿,並非由中醫師親自執行的現象存在已久,監察院曾為此糾正衛生署。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衛生署三日公告中醫醫療機構為醫事人員執業場所,所執行服務以醫療人員登記的服務為限;換言之,助理並非醫療人員,提供的是制式療程民俗調理,原則不可在中醫診所內進行,助理和中醫應該「橋歸橋、路歸路」。

不過,中醫界強烈反彈,目前台北縣中醫師公會發動醫師和助理,上街捍衛助理工作權;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也向衛生署陳情,要求法令緩衝時間。石崇良說,中醫界本周將和衛生署協商,訂出「輔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