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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 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 列表」附表五、附表六、附表八、附表十三,業經本部於 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9529號公告修 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409531號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 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 列表」附表五、附表六、附表八、附表十三,業經本部於 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131409529號公告修 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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