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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檢送本部電子病歷交換欄位標準及交換欄位,新增「時間敏感急重症之急性心肌梗塞(AMI)個案登錄表」,及修訂「電子處方箋」、「調劑單張」共3類單張,請查照轉知所屬。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衛部資字第1132660112號
 
 

 

  主旨:檢送本部電子病歷交換欄位標準及交換欄位,新增「時間敏感急重症之急性心肌梗塞(AMI)個案登錄表」,及修訂「電子處方箋」、「調劑單張」共3類單張,請查照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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