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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弘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維健”肢體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273號)、「“弘康”軀幹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143號)、「“維健”軀幹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234號)及「弘康肢體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a00196號)等4項產品標示未刊載效能,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一案,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2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2315277號
 
 

 

  主旨:有關弘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維健”肢體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273號)、「“弘康”軀幹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143號)、「“維健”軀幹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008234號)及「弘康肢體裝具(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登字第a00196號)等4項產品標示未刊載效能,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一案,請貴會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儘速將前述產品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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