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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群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販售之「群越醫療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131號」(製造日期: 202 3/03/25)產品標示不符規定,應依法回收一事,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1846816號
 
 

 

  主旨:有關群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販售之「群越醫療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131號」(製造日期: 202 3/03/25)產品標示不符規定,應依法回收一事,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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