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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貴會函請本署重新審視社區藥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下稱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健保投保金額核定之規則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9月07日
   發文字號:健保承字第1120060564號
 
   
 

 

  主旨:有關貴會函請本署重新審視社區藥局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下稱專技人員)自行執業者健保投保金額核定之規則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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