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協助宣導下列事項: 一. 部分負擔調整方案刻正預告中,正式上路後,藥局需依新制收取藥品部分負擔(對照圖如附件): (一) 一般藥品處方來源為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計費有所調整。 (二) 醫院開立慢連箋,第一次比照一般藥品收取。 二. 門診及交付機構申報格式,配合部分負擔調整方向皆有修正,請確認藥局申報格式可順利轉換新制,以利正確申報。 三. 相關資訊本署官網連結:首頁\重要政策\部分負擔專區\部分負擔調整方案(預告版),如有疑問可洽貴藥局醫療費用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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