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八條,業經本部於112年5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51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
   發文字號:衛授疾字第1120100516號
 
   
 

 

  主旨:「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八條,業經本部於112年5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10051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