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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安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硫胺明注射液50公絲(衛署藥製字第005753號)」(批號2204142及2103112)藥品回收一 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 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03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20353031號
 
   
 

 

  主旨:有關安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硫胺明注射液50公絲(衛署藥製字第005753號)」(批號2204142及2103112)藥品回收一 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 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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