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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本署業於112年3月1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413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試辦第九年及第十年(110年及111年)藥費核付金額超出目標值之額度暨112年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結果,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或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01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20670413A號
 
   
 

 

  主旨:本署業於112年3月1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413號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試辦第九年及第十年(110年及111年)藥費核付金額超出目標值之額度暨112年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結果,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或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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