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檢陳修訂「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0歲至6歲嚴重齲齒兒童口腔健康照護試辦計畫」及「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12歲至18歲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附件)案,請鑒核。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1月18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120660202號
 
   
 

 

  主旨:檢陳修訂「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0歲至6歲嚴重齲齒兒童口腔健康照護試辦計畫」及「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12歲至18歲青少年口腔提升照護試辦計畫」(附件)案,請鑒核。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