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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及「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7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303307號、衛授食字第1111303308號及衛授食字第1111303309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111年12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11303313號
 
   
 

 

  主旨:「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及「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7日以衛授食字第1111303307號、衛授食字第1111303308號及衛授食字第1111303309號公告修正發布,並自111年12月1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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