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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請轉知轄內藥商及所屬會員,藥商買賣藥品應確實遵守藥事法規定,請 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04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071407726號
 
   
 

 

  主旨:請轉知轄內藥商及所屬會員,藥商買賣藥品應確實遵守藥事法規定,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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