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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公告修訂「111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部分項目自111年10月1日起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9月28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110116297號
 
   
 

 

  主旨:公告修訂「111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部分項目自111年10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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