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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增列修訂「公費C0VID-19治療用臺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適用條件(如附件﹚,並自111年9月15日生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9月1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11736743號
 
   
 

 

  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增列修訂「公費C0VID-19治療用臺灣清冠一號申請補助方案」適用條件(如附件﹚,並自111年9月15日生效,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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