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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本署持續推動西藥藥品全面實施優良運銷準則(GDP)事宜,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提早因應準備,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02日
   發文字號:FDA品字第1111104792號
 
   
 

 

  主旨:本署持續推動西藥藥品全面實施優良運銷準則(GDP)事宜,詳如說明段,請轉知所屬會員提早因應準備,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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