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著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於本(111)年度認證期限屆滿者,其申請證書效期展延之期限延長1年,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7月21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11361789號
 
   
 

 

  主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著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於本(111)年度認證期限屆滿者,其申請證書效期展延之期限延長1年,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