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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倍斯特醫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康護寧消炎殺菌漱口液劑(衛署藥製字第057903號)」(批號2110051、2110061、2110071)藥品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24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11189183號
 
   
 

 

  主旨:有關倍斯特醫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康護寧消炎殺菌漱口液劑(衛署藥製字第057903號)」(批號2110051、2110061、2110071)藥品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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