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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通報系統(下稱本系統)線上通報作業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自111年8月1日起,將調整為必填,並重申通報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請轉知業務同仁及相關單位,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27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心字第1110998178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通報系統(下稱本系統)線上通報作業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欄位」自111年8月1日起,將調整為必填,並重申通報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請轉知業務同仁及相關單位,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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