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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公務預算支付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費用項目、給付標準與注意事項,請轉知參與居家照護之醫事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5月04日
   發文字號:肺中指字第1113800141號
 
   
 

 

  主旨:有關公務預算支付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費用項目、給付標準與注意事項,請轉知參與居家照護之醫事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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