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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昌泰科醫股份有限公司涉未經核准製造「COMGO心血管Al測量儀」醫療器材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7月0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012409042號
 
   
 

 

  主旨:有關昌泰科醫股份有限公司涉未經核准製造「COMGO心血管Al測量儀」醫療器材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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