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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衛生福利部於110年3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2032號公告訂定「藥局得兼營醫療器材零售業務之範圍及種類」,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12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100616680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於110年3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602032號公告訂定「藥局得兼營醫療器材零售業務之範圍及種類」,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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