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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兒童過敏性鼻炎照護試辦計畫」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2月24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100032801號
 
   
 

 

  主旨: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兒童過敏性鼻炎照護試辦計畫」自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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