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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台灣精碳有限公司」製售「台灣精碳N95醫用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7564號)(批號:9520191101)」、「醫用活性碳口罩(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4418號)」、「醫用兒童口罩(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4418號)」醫療器材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01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92311666號
 
   
 

 

  主旨:有關「台灣精碳有限公司」製售「台灣精碳N95醫用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7564號)(批號:9520191101)」、「醫用活性碳口罩(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4418號)」、「醫用兒童口罩(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4418號)」醫療器材回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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