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為提升中藥用藥安全,對於民眾服用中藥後產生非預期症狀或不良反應者,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應主動至通報系統通報,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8月1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91567411號
 
   
 

 

  主旨:為提升中藥用藥安全,對於民眾服用中藥後產生非預期症狀或不良反應者,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應主動至通報系統通報,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