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公文】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而致經公告輸入食品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延遲抵達事之暫行措施乙事,請查照。

發表於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4月01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091300896號
 
   
 

 

  主旨:有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而致經公告輸入食品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延遲抵達事之暫行措施乙事,請查照。

 

相關公文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