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有關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廠製造之「“健喬”紅黴素眼藥膏0.5%(衛署藥製字第047370號)」(批號:UR006、UR009、VA002、VA005、VB003、VB005、VD014、VD015、VD016、VE002、VE009、VE010、VE013,共13批)藥品回收一案,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案內批號產品請立即下架勿再販售與使用,並儘速配合回收事宜,請查照。
由 NTPA007 在 2019, 十一月 7 - 13:33 發表
發表於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04日 | ||||||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8206509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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