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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102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405664號公告預告,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知悉,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27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1400254號
 
   
 

 

  主旨:「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102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修正草案,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7年7月20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405664號公告預告,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知悉,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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