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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業已公告修訂,並自107年8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06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健字第1071257813號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業已公告修訂,並自107年8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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