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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重申,藥商專任藥事人員之駐廠監製及駐店管理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5月2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0968057號
 
   
 

 

  主旨:重申,藥商專任藥事人員之駐廠監製及駐店管理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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