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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為維護病患權益,請貴會轉知所屬應確實將隱私權維護之觀念納入日常執業之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4月18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70705916號
 
   
 

 

主旨:為維護病患權益,請貴會轉知所屬應確實將隱私權維護之觀念納入日常執業之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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