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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台賣藥 給社區藥局的啟發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  第1657期
作者:全聯會藥事照護發展中心 譚延輝 執行長


 

近來報載有許多地下電台在南部盛行,吸引許多老人家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時常懷疑地下電台為何有那麼強的吸引力能說服老人家購買藥品,原來他們帶入了人性的關懷、情感的交流、說話的對象而滿足了寂寞的需求,因而不向他們買藥覺得不好意思。這顯示了老人家的忠厚淳樸,但也被地下電台出賣,因為南部洗腎的病人群所佔的比例非常高。

藥師是正統學習藥品製造與調劑的專業人員。三年前新修正之藥師法已允許藥師進行藥事照護相關業務,就是增強藥師進行藥物療效監測與用藥安全評估等專業行為,對民眾的用藥有責任提供保護與指導的功能。這些與民眾最接近的社區藥局藥師真應學習溝通技巧,來滿足民眾的需求。

但從商業的立場,所有服務都應有酬勞的回饋。地下電台靠賣藥收取暴利,所以能持續提供服務;藥師若能多做居家訪視,關心民眾的健康與藥物治療的安全性、有效性,能增強服藥的正確性與配合度,是否也能請民眾自費來接受服務呢?社區藥局該有哪種型態的經營模式,才能提供有勝任能力的藥師去照護與關心民眾的用藥安全,並協助提升用藥品質與病人的生活品質?

其實,衛生署與社會局都有建立照顧管理的制度,在各縣市成立照顧管理中心,讓照管專員到居家評估民眾的照護需求,然後推薦各種專業人員進行居家服務。健保局今年也開始用試辦方式在台北分局與高屏分局轄區,給付培訓及格的藥師針對高診次就醫的民眾執行居家藥事照護服務。這服務是由社區藥局的藥師來做,但這社區藥局必須有兩位藥師執業,且其中一位藥師必須經由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認證通過才有資格。這開始了社區藥局經營型態轉型的契機,也是發展家庭藥師的好時機。

若社區藥局負責人多聘請幾位經過認證有勝任能力的藥師在社區藥局服務,與各縣市照管中心合作,多進行關懷老人家用藥療效與安全的活動,譬如說居家照護、社區服務以及護理之家或養護機構內住民的照護,而又有政府的給付或民眾自費的機制能實現,則民眾用藥安全的保障,受人關心與照料的需求,就會有正統受訓的專業人員來增強民眾用藥安全,並確保藥物治療能達到理想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