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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察「蔬活農場」及「田園小鎮」案件說明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文:食品藥物管理科
   日期:11月16日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06年10月23日及25日接獲民眾陳情,「蔬活農場」及「田園小鎮」涉嫌舉辦說明會販售違法藥物,導致親人購買大量直銷藥品,食用後發生急症昏迷不醒,送醫後不治身亡。衛生局第一時間已於106年10月25日至「蔬活農場」說明會現場稽查,現場未查獲販售藥品,僅見販售一般食品,食品標示亦符合規定;另現場查獲違規廣告海報,宣稱「美國有機SOD束絲藻」食品具有刺激幹細胞釋放、再生、回春能力、有助抗憂鬱、提升注意力等功效,已請業者陳述說明,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可開罰60~500萬元罰鍰。另查「田園小鎮」檢舉地則是連日大門深鎖未營業;衛生局今日(11月15日)前往「蔬活農場」另二處營業地址稽查,皆大門深鎖,衛生局將持續查核。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產品為一般食品,非藥物或健康食品,不得宣稱醫療效能。業者透過張貼海報及說明會的方式使消費者誤信產品具有醫療效能,即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最重可處5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民眾如對家中產品有疑慮,可將可疑的、未開封產品予衛生局檢驗,確認是否摻有西藥成分。食品倘檢驗出西藥成分,則究其來源,涉屬藥事法第20條之偽藥或第22條之禁藥,可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或依第83條規定,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

衛生局提醒,凡是廣告太神奇的,都需提高警覺,堅持不聽不實廣告、不信療效、不買誇大、不吃來源不明及不推薦成分不明的食品,要知道明確來源、要看完整包裝標示、要聽從專業人員的建議,以免造成自身健康權益受損。

衛生局提供藥品及健康食品之辨識方式如附件,相關訊息可上本局網站查詢,路徑:http//:www.health.ntpc.gov.tw,首頁à主題專區à食藥安全à食品安全大百科à食品標示知識。衛生局提醒,民眾在購買相關產品時,可依其標示辨認,正確選購認標章 食在安心保健康。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劉君豪科長  電話:(02)2257-7155分機2211

附件:1061115新北市衛生局查察「蔬活農場」及「田園小鎮」案件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