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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函轉勞動部回應立法委員邱泰源辦公室106年8月22日召開「勞基法新制施行後對醫療照護影響暨因應公聽會」與會者之訴求,請參卓並遵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9月29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醫字第1061918076號
 
   
 

 

  主旨:函轉勞動部回應立法委員邱泰源辦公室106年8月22日召開「勞基法新制施行後對醫療照護影響暨因應公聽會」與會者之訴求,請參卓並遵守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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