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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貴公司進口之「PINPAI-甲油防溢膠(製造日期:2016.02.18)」化妝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與規定不符一案,已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請貴公司於106年10月5日前完成回收作業,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9月0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617121321號
 
   
 

 

  主旨:有關貴公司進口之「PINPAI-甲油防溢膠(製造日期:2016.02.18)」化妝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與規定不符一案,已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請貴公司於106年10月5日前完成回收作業,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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