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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壹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06月20日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61300765號

附件:修正規定1份

修正「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壹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第壹點

部  長  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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