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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訂定「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02月06日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6年2月6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51303972號

附件:「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1份

主旨:訂定「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訂定「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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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
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
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相關產品之品名及標示規定總說明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oduct Names and Labeling of Prepackaged Butter, Cream, Margarine and Related Products
市售奶油、乳脂、人造奶油與脂肪抹醬之品名及標示規定問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