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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有關衛生福利都食品藥物管理署再次重申切勿任意未經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予民眾一事,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知悉,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發文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1月25日
   發文字號:新北衛食字第1060155561號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都食品藥物管理署再次重申切勿任意未經醫師處方販售處方藥予民眾一事,惠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知悉,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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