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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藥出入境,小心被罰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連翊君記者
   日期:01月25日
 
   

 

 

 

農曆春節假期即將到來,許多民眾開始安排出遊度假行程,部分民眾有至外地或國外購買藥品的習慣。衛生福利部昨(24)日提醒,民眾出國旅遊,攜帶或購買自用藥品時,須事先清楚各國對攜帶藥品出入境規定,以免不慎違規受罰或被沒入銷毀。

衛福部表示,民眾如果在國外購買藥品回國,須遵守「自用藥品」限量規定。目前我國入境旅客攜帶自用中藥藥物限量,每種中藥材1公斤,不可超過12種;中藥製劑每種至多12瓶(盒),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為限。帶回的藥品如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領有輸入藥品許可證,千萬不可公開陳列販售,以免觸法。

衛生福利部呼籲民眾,勿任意購買來路不明或誇大療效的藥品,也勿將藥品當成一般商品,任意購買使用或饋贈親友,海外旅遊亦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藥品。

此外,民眾生病時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之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遇有非法來源之藥品,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主管機關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