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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動脈導管納健保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
   記者:連翊君記者
   日期:01月13日
 
   

 

 

 


▲健保署昨(12)日宣布,肝癌栓塞療法所採用的「肝動脈導管」,自106年1月1日起納入給付。(圖:健保署提供)

肝癌位居國人十大癌症死因第2名,每年約有8千多人被奪去性命。中央健康保險署昨(12)日表示,用於肝癌栓塞療法所採用的「肝動脈導管」,自106年1月1日起納入給付,患者可節省2萬4000元的支出。

健保署指出,肝癌治療方式以手術切除被認為是優先考慮項目,其他則有經導管栓塞療法、局部酒精注射、電燒療法、冷凍療法、放射治療、化學治療、標靶治療等;經導管栓塞療法,主要的適應症是某些不適合接受手術的病人,或因伴隨肝硬化及肝功能不佳、雙側肝臟多顆腫瘤、腫瘤太大或手術後復發性肝癌等因素。

健保署說,「經導管肝動脈栓塞療法」透過裝置肝動脈導管,將化療藥物經由皮下注射座(Port-A)輸送到肝臟的腫瘤部位,達到殺死癌細胞的目的。這種治療方式的特色在於局部及重複施打藥物,在病灶處達到藥物最高濃度但其他部位濃度卻很小,可大幅降低副作用,且不傷害到身體其他器官組織的優點,提升肝癌治療效果。

健保署強調,本次納入健保給付的「肝動脈導管」醫材,給付條件限於肝癌(含肝內膽管癌)且無肝膽以外之轉移,接受動脈化學藥物治療,並規範用在肝癌時進行動脈化療及膽管癌動脈化療。依據專家預估,每年約有600人次受惠,費用支出約1,4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