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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草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食品組
   日期:11月28日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草案如附件。

三、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6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qmei@fda.gov.tw

檔案下載
「以自動販賣機販售食品自主衛生管理指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