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雙磷酸鹽類成分之骨質疏鬆治療藥品已知具有可能引起口腔骨頭壞死(顎骨壞死)及不尋常的大腿骨骨折(非典型股骨骨折)等嚴重不良反應之風險,惟為進一步確保病人用藥安全,衛生福利部於105年11月7日公告「含雙磷酸鹽類成分藥品之藥品風險管理計畫書」,使用藥品前須交付病人「病人用藥安全指引」,提醒病人用藥前及用藥期間須注意口腔狀況,以及顎骨壞死與非典型股骨骨折之初期症狀,降低不良反應發生之情形。
雙磷酸鹽類藥品因可透過抑制蝕骨細胞作用,達到減少骨質流失的目的,故常用於治療老人及更年期婦女的骨質疏鬆症,並可用於治療惡性腫瘤之高血鈣併發症或骨骼相關的系統性疾病;然此類藥品可能導致罕見卻極嚴重之顎骨壞死(ONJ)和非典型股骨骨折(atypical femur fracture)之不良反應,因此若服用該類藥品後出現持續感覺口腔牙齦疼痛、腫脹、化膿、唇或顏面麻木感、牙齒鬆動或脫落、齒槽骨暴露、牙齒傷口無法癒合或感覺到大腿、鼠蹊部或髖部疼痛等症狀,應儘快回診原處方醫師,才能減低藥品不良反應帶來的傷害。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病人,在開始使用該類成分藥品前,請先詳細閱讀「病人用藥安全指引」確認口腔狀況,使用期間應保持良好個人口腔衛生習慣,並定期至牙科診所接受口腔檢查。若需要拔牙、植牙等侵入性之相關手術,請先主動告知牙醫師您正在使用雙磷酸鹽類藥物,且經醫師評估後始可施行,也請定期回診,讓醫師評估藥品療效與需求性。而病人就診時,亦要主動告知病史、過敏史及身體不適等情形,以利醫療人員評估,如對於使用藥品時有任何疑問,請隨時向醫療人員提出,才能確保用藥安心又安全。
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建立藥物安全資訊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懷疑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福利部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 02-2396-0100 ,網站: https://adr.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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