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應將硝化甘油由現行處方用藥轉類為指示用藥一事,為避免誤解,在此做進一步說明。硝化甘油舌下錠(Nitroglycerin, NTG)主要作用是用於急性發作,不是保養保健預防用藥!雖然有些國家將此藥品列為指示用藥,但一些國家仍保留此藥品為處方藥品使用。所以,本會意見是仍需經由國內專家學者,針對國內醫療情況討論,要有適當之配套措施,才能將硝化甘油轉類成指示用藥,以目前情況,該藥在國內尚無配套措施時,應維持現狀!
國內目前需加強的是,確認冠心病及高危險群病人,就診時醫師是否已評估硝化甘油的需要性及使用之安全性,藥師是否說明該藥品的正確使用及保存方式,如該藥品的設計為可由舌下黏膜吸收,故沒有任何膜衣保護,相對的就很容易潮解、變質,而開封的藥瓶根據經驗有效期約3-6個月,故開封6個月以上就不可以使用,以確保藥品的有效性與安全性。
最後,本會重申,必須審慎考慮國內醫療情況,在有適當配套措施之下,才能將硝化甘油轉類成指示用藥,以符合保障民眾生命安全、確保民眾用藥安全,以及讓真正需要使用硝化甘油的病人即時取得救命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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