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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的居家藥事照護與高診次藥事照護

   資料來源:藥師週刊(第1985期)
   文:高雄 - 陳浩銘記者
   日期:09月26日
 
   

 

 

 

「長期照護」按照護場域模式可分為三大類,即居家式、社區式與機構式,其中居家式照護,對藥師而言,較常聽到的是高診次居家藥師,完整的名稱是參與「全民健康保險高診次暨複雜用藥者藥事照護」計畫的執行藥師,這是藥師公會全聯會為藥師爭取的一個全國性試辦計畫,在藥事照護標準模式(AABBCC碼)下,為健保署認定須輔導之個案進行居家藥事服務,其目的為「使醫療資源合理使用,針對門診高利用之保險對象進行藥事照護,輔導建立正確服用藥品觀念,避免藥品重複使用,強化用藥安全,間接減少醫療資源之浪費」,預期之成效為降低當年度門診醫療費用。

當健保署各區分局分區業務組選定個案,居家照護藥師與個案聯繫時,有時候讓居家照護藥師灰心的最大原因是被選定之個案為被動聯繫而非主動申請,個案容易持被稽查的心態而抗拒照護,投入的藥師也必須再三解釋其守護用藥安全的專業立場,而非稽查甚至限制民眾就醫用藥的權利。再者預期成效,為降低門診費用,可能是民眾不敢就醫,或是應該治療的疾病沒有就醫,若以大數據結合監測的個案健康改變程度或許較為適當。

那只是居家藥事的一個舞台,不代表居家藥事照護僅限於「高診次暨複雜用藥」,居家藥事照護與高診次藥事照護不相等,且高診次個案也可親自至藥局接受專業諮詢;部分縣市或醫院之居家藥事服務不限於高診次個案,而是由醫師評估需藥師協助或民眾自行申請進行藥事居家照護。期許居家式藥事照護能夠更多元化發展,讓民眾能夠正確與安全的用藥,並維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