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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必要清單終於出爐,近千藥品缺藥得通報

   資料來源: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記者
   日期:08月25日
 
   

 

 

 

藥品示意圖 圖/shutterstock
藥品示意圖 圖/shutterstock

食品藥物管理署7月11日公告「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准製造輸入辦法」,要求藥商無法製造、輸入、不足供應「必要藥品」時,必須在半年前向食藥署通報,否則將依藥事法開罰最高30萬,但必要藥品清單遲遲沒有公布,食藥署今終於對外預告必要藥品草案,列出近1000項的必要藥品,與業界溝通後,最快今年底定案。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蔡士智表示,必要藥品清單主要是委託藥師公會等民間單位協助舉列,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建議必要藥品清單,以及台灣缺藥通報系統中,曾經出現過的缺藥藥品,最後才訂出這近1000項的藥品,目前與各界溝通期間為14天,若各界無異議,將依照今天公告的近1000項藥品進行公告。

必要藥品清單目前預計會在年底前公布,因此新法將在必要藥品清單公布後,才有正式的法律效力,藥廠屆時若是違反相關規定,未在歇業或是停售前半年通報食藥署,將可依照藥事法開罰6到30萬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