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醫療暴力 5項措施報你知/取自優活健康網)
近日發生多起醫院急診醫療暴力事件,造成醫護人員受傷,對於醫院急診暴力事件,衛服部部長林奏延表示,對於此事件應給予以強力譴責,要求醫院若發生暴力事件,警政單位接獲通報後,應儘速到場處理。
施暴人以現行犯逮捕 處30萬元以下罰金
警政單位到場後,應將施暴人員以現行犯逮捕,並建議法院從重量刑、速審速決,衛福部部長林奏延呼籲立法院支持醫療法修法,將醫院之醫療暴力事件視為公共危險罪,以確保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安全。
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的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導致危害安全,違反規定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警察機關應立即協助排除或制止,並依醫療法第106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萬元以下的罰金,涉及刑事責任者,立即移送檢察官偵辦。
危害身心安全 病人就醫權益
急診醫療暴力不僅危害醫事人員身心安全,更妨害危急病人的就醫權益,除內政部警政署,協助於全國各縣市醫院急診室設置巡邏箱(簿)加強警力巡邏,各縣市衛生局所轄,設有急診室之醫院完成5項安全防暴措施:
1) 門禁管制
2) 警民連線
3) 24小時保全人員
4) 張貼反暴力海報
5) 急診室之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業空間明顯區隔
速報警察機關 醫院暴力零容忍
醫院若遇急診醫療暴力案件,應迅速提報當地警察機關,期望司法單位勿枉勿縱,保障第一線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衛福部呼籲社會各界,一起支持對醫院暴力零容忍之立場,共同為就醫安全把關,讓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時,不會有所恐懼或遭受影響,保障全民安定有序的健康醫療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