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日前開放病友觀看藥物給付標準擬定會議實況轉播,但開會者對轉播「沒有心理準備」,會議流會。健保署下午回應,未來若審查重大傷病、罕見疾病等委員不甚了解的新藥時,將邀病友代表與會說明,不再用旁聽方式,落實健保法精神。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健保署日前(21日)召開「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違反相關辦法及該會議議事規範規定,亦未事先告知委員,逕行邀請病友團體另闢會議室觀看實況轉播,引發委員爭議造成流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表示,現行辦法及議事規範已完善訂定病友團體參與平台,及會議實錄公開透明的機制,應提供委員互信無懼客觀討論的議場。
自二代健保實施以來,為符合公開透明,「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條文」第7條規定,「本會議於討論特定藥物是否納入給付或給付變更時,…,得邀請該藥物提供者與相關之專家、病友團體代表列席表示意見。」,同辦法第11條規定會議內容實錄應對外公開;「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議事規範」之「議程安排」第二點亦規定「討論案件得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列席說明。再次討論之案件得由會議主辦單位邀請病友團體或藥物提供者所指定代表到會說明,並於說明完畢後離席。」完整提供病友團體參與的平台。
站在醫療專業立場,病人的健康本就是首要的顧念。無總額框架下,醫界贊成包括病友團體在內的擴大全民參與。過去尚未實施總額制度前,健保署對於新藥的管理十分嚴格,引進速度緩慢;但現行民眾就醫自由的總額制度實施後,財務風險完全由醫界承擔,任何新藥引進都可能排擠原有提供之醫療服務(如:外、婦科手術費)給付。因此醫師公會全聯會也認為,在已經包山包海的給付範圍之外,要再增加任何新藥(特材)的支出,都必須讓委員們無後顧之憂、嚴肅地審慎評估討論,以避免排擠效應,這才是對繳交保費的全體被保險人負責任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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