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藥師證書 有無經驗皆可 需有藥師執照,每年20小時持續教育學分(104年12月30日公佈新法規,詳細說明請點選連結: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104年12月30日)六年換照須具備120點學分)
聯絡方式 (e-mail):
二: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錄取者請於報到日攜帶自然人憑證、3個月內體檢報告及相片電子檔。
http://www.tph.mohw.gov.tw/?aid=701&pid=0&page_name=detail&iid=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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